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热门搜索:学习方法 学习计划
  • 当前位置:4221学习网 > 学习工具 > 实用范文 > 条据书信 > 个人借款担保书担保书_个人借款担保书担保书模板

    个人借款担保书担保书_个人借款担保书担保书模板

    来源:网络 作者:
      个人借款担保书主要在个人借款担保的时候用,那么,个人借款担保书怎么写?个人借款担保书的正确写法是怎样的?有没有简单好用的个人借款担保书范文,下面为大家提供了个人借款担保书,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个人借款担保书担保书,个人借款担保书担保书模板

      个人借款担保书1

      甲方: 贷款人 乙方: 借款人 丙方: 担保人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人民币,下同)。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下述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甲方下述银行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4、借款担保

      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下述第 种担保方式

      4.1丙方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4.2丙方以自已所的财产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5、甲、乙、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应按时偿还甲方借款;

      5.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证借款用做于 资金;

      5.6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6、违约责任

      6.1甲方到期不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十的违约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日万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2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本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3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4乙方违反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途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担保书2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出借人 于 年 月 日向借款人 提供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以下称借款金额),且双方于 年 月 日就该笔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附件后),依据上述借款合同该笔借款期限为 。担保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借款合同所有条款,应出借人的要求,担保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现向出借人保证如下:

      一、本担保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 %(即相当于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担保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出借人即有权直接向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处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 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担保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出借人,应支付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要求还款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出借人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担保人承担,担保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担保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借款担保书3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保证人: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出借人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累计向借款人 提供借款人民币合计 元(大写: 元整)(每笔借款借条为凭附后),按照约定归还期限为 ,利率为 。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借款合同所有条款,应出借人的要求,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现向出借人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 %(即相当于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出借人即有权直接向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 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保证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出借人,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要求还款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出借人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保证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担保书4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Top